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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妥有序推进集中带量采购接续工作,我局起草了《关于开展部分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或有关单位可于2024年4月30日12时前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hnsybjjgzc@126.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药品接续采购方案意见+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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