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品范围1.河北牵头京津冀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附件1)2.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第二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附件2) 二、中选药品落地执行时间2023年11月1日零时起正式执行。 三、选配送时间10月23日起,符合我省约定量采购规则的中选企业就可以开始选择配送企业。中选企业在每个统筹区原则上可选择不超过3家配送企业。如确有需要,可向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申请适当增加配送企业数。中选企业作为保障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选择配送能力强、规模大、覆盖率高、信誉好的配送企业,确保配送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协议签订时间 10月23日起,各医疗机构、生产和配送企业可以签定三方协议。 附件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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