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四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开展我省第四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经省医保局同意,现发布《福建省第四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化学药品类)》(采购文件编号:FJ-YPDL2023-1)、《福建省第四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中成药类)》(采购文件编号:FJ-YPDL2023-2),后续将开展企业及产品资料网上申报工作,敬请密切关注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药械采购”模块及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发布的有关信息。 附件: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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