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十六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 企业申报信息及审核情况的公告 各相关企业: 按照《十六省(区、兵团)药品联盟接续带量采购文件》(编号:HN-YPLM2024-2)规定,十六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企业申报信息工作已结束,经汇总、审核,现将企业申报的相关信息及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如对公示的信息有异议,请于2023年8月23日18:00前将申/投诉材料(邮件名称为“十六省联盟集采+企业名称+申投诉材料”)发送至邮箱hnsybjjgzc@126.com。申投诉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无相关证据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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