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西药(2022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
苹果酸奈诺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
84.8元(250ml:苹果酸奈诺沙
星0.5g和氯化钠2.25g/袋) |
乙 |
95 |
为减少耐药菌的产生, 保证奈诺沙星及其他抗菌药物的有效
性, 本品只用于治疗已证明或高度怀疑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在选择或修改抗菌药物治疗方案时, 应考虑细菌培养和药敏
试验的结果。如果没有这些试验的数据做参考, 则应根据当地
流行病学和病原菌敏感性进行经验性治疗。
在治疗前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分离并鉴定感染病原
菌, 确定其对本品的敏感性。在获得以上检验结果之前可以先
使用本品进行治疗, 得到检验结果之后再选择适当的治疗方法
。
在此类中的其他药物相同, 使用本品进行治疗时, 在治疗期间
应定期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掌握病原菌是否对抗菌药物
持续敏感, 并在细菌出现耐药性后能够及时发现。
本品可用于治疗对奈诺沙星呈现敏感的肺炎链球菌、金黄色葡
萄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
克雷伯菌、铜绿假单胞菌以及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和嗜肺
军团菌所致的成人(≥18岁)社区获得性肺炎。
在使用本品时可依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及耐受性选用注射剂或
口服制剂,也可选用治疗初期予以注射剂静脉输注,病情趋缓解
后继以口服给药的序贯疗法。 |
谈判西药(2023年3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氯化钠注
射液 |
34. 1元(粉体室1.0g; 液体室
100ml:0.9g) |
乙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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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西药(2023年3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
注射用头孢美唑钠/氯化钠注
射液 |
45.38元(粉体室1.0g; 液体室
100ml:0.9g) |
乙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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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西药(2023年3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氯化钠注
射液 |
27.7元(粉体室0.75g; 液体室
100ml:0.9g);
36.59元(粉体室1.5g; 液体室
100ml:0.9g) |
乙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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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西药(2023年3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
注射用头孢他啶/5%葡萄糖注
射液 |
29.2元(粉体室1.0g; 液体室
50ml:2.5g) |
乙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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